一、人工喷砂系统
1、设备名称:人工喷砂系统
2、规格型号:根据厂家型号定
3、数量:1套
4、技术要求:
4.1 处理工件:******工件尺寸(直径):Φ2500-10000mm。
4.2 清理效果:达到GB8923-88 A-B Sa2-2.5标准,工件表面呈现金属本色。
4.3 喷丸罐:数量:2台(每台砂罐配2把枪,每把枪配50米砂管),砂罐容量:3m³,喷丸量 :单枪2.5t/h,具备连续式自动补砂功能。罐体材质应选用高强度、耐磨的、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,确保在高压、频繁使用环境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。补砂过程应平稳、精确,避免出现堵塞或过量补砂现象。
4.4 分离器:分离量:60t/h,风选区风速:4~5 m/s,分离后废料含量:≤1%,废料中合格弹丸含量:≤1%。
4.5 使用弹丸:φ0.8~φ1.2(铸钢丸或钢丝切丸)。
4.6 抛丸回收系统采用地沟绞龙输送方式和上料提升机系统自动化设计。
4.7 提升机:提升量:50t/h功率:5.5kw。提升高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,但需满足整体系统布局要求。料斗应采用高强度、耐磨的 材料制作,料斗间距均匀,运行平稳。提升机应配备完善的防护装置,如防护栏、防逆转装置等,防止意外发生。
4.8 除尘系统:除尘风量:3500m³/h,风机功率:3kW,脉冲滤筒除尘:过滤面积60㎡,过滤风速0.6m/min,排尘浓度:≤120 mg/m3,设备噪音:≤80分贝,排尘及噪声指标须满足国家及潍坊环保等相关要求。
4.9 地沟绞龙:绞龙的输送能力应满足系统整体回砂需求,且在运行过程中应平稳可靠,无卡顿、漏砂现象。绞龙的驱动电机应具备过载保护功能,确保设备安全运行。
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5年6月3日12时,逾期视为放弃投标。
详细招标文件,联系袁女士13792832681,标书不收取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