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处理工件:最大工件尺寸(直径):Φ3000-8000mm。
2、清理效果:达到GB8923-88 A-B Sa2-2.5标准,工件表面呈现金属本色。
3、喷丸罐:数量:2台(每台砂罐配2把枪,每把枪配50米砂管),砂罐容量:3m³,喷丸量 :单枪2.5t/h,具备连续式自动补砂功能。
4、分离器:分离量:60t/h,分离后废料含量:≤1%,废料中合格弹丸含量:≤1%。
5、使用弹丸:φ0.8~φ1.2(铸钢丸或钢丝切丸)。
6、抛丸回收系统采用地沟绞龙输送方式和上料提升机系统自动化设计。
7、提升机:提升量:50t/h
8、除尘系统:排尘浓度:≤120 mg/m3,设备噪音:≤80分贝,排尘及噪声指标须满足国家及乌兰察布市环保等相关要求。
9、地沟绞龙:数量:2台。
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5年5月14日8时,逾期视为放弃投标。